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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规范(修订)​

时间:2014年05月05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阅读: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规范(修订)

 

为加强学院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促进高职教育健康稳步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及《高等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总则

(一)教学管理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学院各项管理工作都要服务和服从于教学工作,为教学第一线服务。教学管理对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调节、监督和评价,在学院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三)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正确的教学思想,树立现代高职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研究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制,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调动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办出高职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四)学院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评估、师资队伍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教学管理理论研究。

二、教学管理组织

(一)健全教学工作的领导体制。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协助院长主持教学日常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院有关教学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要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等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二)建立教学工作督导制。选聘一批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先进、有丰富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老教师(包括退休教师) 、教育专家和有专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进行教学工作督导。

(三)建立院、系两级教学管理机构。按照高职专业发展要求,健全教学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在整个教学管理系统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协调的工作关系。

1.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

2.系(部)是学院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本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系(部)可根据情况设教学副主任、教研室、教学秘书,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实施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处理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一)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是对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既要符合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规格和教学基本规律,具有相对稳定性,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二)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前提条件,必须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和“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 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用人部门对人才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三)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注重把握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2.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学生德育,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突出应用性、针对性和超前性。要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实用性,注重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使学生适应现代发展需要,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验、实习、实训的时间和内容,减少附设于理论课的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实训课程一般应单独设置,以利于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5.贯彻工学结合思想。工学结合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各系(部)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特点妥善安排。

6.从实际出发,努力办出特色。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努力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即毕业时除学历证书外同时拥有职业资格证或技术等级证,办出高职特色。

(四)人才培养方案的构成与时间

1.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修业年限、人才培养规格、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课程结构、核心课程简介、实践教学安排、师资条件、教学进程表和必要的说明。

2.教学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等教学环节,原则上要求理论和实践课时比例达到1:1。

3.高职教育专业的修业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4.专业总学时约2400学时,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

(五)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一般程序是:学习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部门专家确定及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设计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教务处提出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和要求,由系(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六)人才培养方案既要相对稳定,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适时进行调整修订。

(七)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

1.各系(部)根据教务处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和要求,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学期的开课计划表应在上一学期结束前由系(部)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系(部)通知任课教师、教学班级。

2.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教学环节、学时、授课时间、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由系部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单》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八)课程标准是落实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的最基本的教学文件,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都必须有课程标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课程标准的要求。

(九) 制定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

1.着眼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确立素质、知识与能力“三位一体”的课程教学目标,实现课程教学的最优化设计。

2.紧跟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创新教学方法,为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3.必须符合企业相应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国家和行业职业标准相结合,反映本课程对学生素质、知识与能力等专业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体现本课程教学目标的针对性、教学内容的导向性和教学方法的适用性。

    (十)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概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要求、实施建议等四部分。

(十一)课程标准的制定由系(部)组建工作小组,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对课程进行仔细分析研究,组织小组成员集中讨论后进行编写,经系(部)主任批准后使用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学运行管理包括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日常教学管理、考核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等。整个教学运行管理,要加强两项重点工作:一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的课堂教学管理;二是以院、系(部)教学管理部门为主体进行的教学行政管理。

(二)各系(部)负责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最基本的管理活动。

1.认真选聘有相应学术水平、责任心和教学经验的专兼职教师任课。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要补好教育基本理论课;无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要补好生产实践课;对新任教师和开设新课的教师应进行岗前培训,并要求课前试讲。

2.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和讨论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或选用与教学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依据课程标准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和讨论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其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

3.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在熟悉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制定课程学期授课计划和教学进程,撰写教案。学期授课计划应全面考虑讲授、实验、实习、实训、习题课、课外作业、复习、考核等内容,突出重点,教学进度设计力求科学合理。

4.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要遵循教书育人、因材施教的原则,采用符合高职教育规律的启发式、讨论式、指导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创业创新教育融于教学全过程,把传授知识、开发智力、培养能力等诸方面统一起来。

5.组织任课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手段和学生学习方法的研究,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扩大课程教学的信息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三)各系(部)负责实践性教学的组织管理。加强实践教学是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之一,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素质, 实现学院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人才培养途径。

1.要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强的实践项目,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重视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规范实践教学及考核办法,保证实践教学质量。要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产学研结合的机制。

2.实习、实训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的性质、目的与任务;实习内容、方式、场所和时间分配;学生分组情况与指导教师的安排;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方法;实习的组织与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措施等。

3.课程设计、综合练习、社会调查的选题,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立足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选题由任课教师拟定,经教研室审核后,报系(部)主任批准。

4.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前进行综合训练和模拟从业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选题应注重针对性、应用性和和实践性;毕业实习要尽可能争取和有关企事单位合作,使学生在职业环境中顶岗实践。具体由系(部)拟定,报教务处备案。

5.选聘有一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的实习指导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实践课程标准的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耐心指导,注重学生基本技能、技术应用能力、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培养。

6.指导教师要及时、认真地批改学生实践活动后提交的实验、实习、实训、调查报告或设计成果,综合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定成绩,写出评语。

(四)考核管理。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所有课程都要设置考核。考核命题应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积极改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着重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鼓励采用试卷库命题,逐步实行教、考分离。要严肃考风考纪,精心安排考务工作。对考试作弊者,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试卷评阅要认真、公正、客观。教务处负责全校考核的统一安排、协调和检查工作,各系(部)负责本系(部)的考核组织工作。

(五)各系(部)应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安排与组织管理工作,课外作业的份量和安排辅导答疑要适当。要有计划、多形式地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知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安排非教学活动不得占用教学活动时间。

(六)日常教学管理以各系(部)为主。教务处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学期总课表、考试表,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稳定,并经常开展教学秩序检查工作,执行结果要记录在案。在实施过程中,各(系)部和教务处应会同教学督导员经常了解教学信息,加强教学督导与管理,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及课表变更的审批,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七)学籍管理。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注册及学籍变动、在校学习情况、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学生处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学院的学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籍档案,做好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八)教学资源管理。要做好教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与规划建设,充分加以利用,保证教学需要,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注意根据需要与可能,改进教室的功能,建设必要的多功能教室。

(九)教学档案管理。学院按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分为院、系、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与实验室为三级管理。教务处和系(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按年度分类管理、编目造册及归档;实现教学档案的计算机规范化管理,对各种档案的电子稿、录音、录像等电子档案实施安全备份,建立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教学文件及有关规定;

2.学院制定的各项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

3.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4.学院、系(部)和教研室的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5.总课表、系(部)课表、教师教学日志(包含校历、教学计划进度表、教师任课通知书及课程表、课程教学总结、课程成绩以及成绩分析等),教学运行日志、实验、实习(实训)计划及总结等;

6.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7.学生花名册、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生资格审核等材料;

8.教学研究计划、行业(或区域)经济教育调研报告与资料、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及总结、典型经验材料等;

9.使用教材目录、自编教材(或讲义)、教学参考资料、参加全国或全区统编教材印本、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卷库、试卷分析等;

10.教师业务档案,包括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师教学工作小结、教师考核资料、教学工作和工作量统计表、论文论著及成果、进修(培训)登记及考核材料等;

11.教学检查统计分析材料、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量统计分析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教学管理成果及各种奖惩材料等;

12.其它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十)加强教务处、系(部)和教研室在教学运行过程的管理职能。

1.教研室按学期初制定的“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集体备课、公开教学,组织政治与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检查和测评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状况。

2.系(部)要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任课教师会议,了解情况,布置工作,总结和交流教学及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教务处协助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系(部)主任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了解、协调和处理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教学质量管理

(一)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面的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要从影响学院教学质量的内外部各主要因素(教师、学生、管理、制度、体制等)入手,严格把好质量关,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二)认真抓好教学全过程的管理

1.招生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把好新生质量关,搞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后的复审等工作。

2.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分步实施。

3.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4.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提供充足的最新图书资料,提高使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的水平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

5.实行科学化的考试管理,主要是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及试卷分析,做好考试与课程教学工作总结。

6.实行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制度。

(三)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要制定科学的、可操作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指标体系,建立日常的教学检查和阶段性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教学质量检查考核由教务处会同各系(部)组织实施。

(四)实行教学工作督导制。充分发挥教学工作督导组织作用,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教学工作督导,及时提供质量信息。

(五)建立听课制度。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及教务处长、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包括实验、实习课),认真执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相关规定,全面了解教师授课与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系(部)应积极组织教师课堂教学观摩。

(六)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教学评估是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教学评估工作应经常化、制度化。教学评估一般包括院、系总体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课程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估;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等。开展教学评估工作要与日常教学管理与建设相结合,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为重点,建立起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 重在建设”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学院建立评估督导室,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评估工作。

(七)教学评估工作要和学院内部的激励机制相结合。要将教学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各类评优评奖、教师晋职、聘用及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在各类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部门和教师给予奖励;对教学评估结果较差的教学工作环节及相关部门,要限期整改并给予必要的制裁措施;对出现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八)建立教学状态数据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制度。对新生入学基本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质量及就业情况等主要教学信息,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不断改进学院的教学工作。

六、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一)教学基本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 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图书资料建设、学风及职业道德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应以学院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制定相应的分项规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坚持下去,在每项基本建设中要不断地提出改革措施,创造稳定、良好的教学环境。

(二)专业建设。专业建设应以专业设置与调整为重点,以社会需求变化为导向,以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为保障。要善于发现和预测新的社会需求,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设置新的专业;要优化专业结构,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专业方向和课程设置,提高专业活力;要加大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的投入和利用,注意办学条件的配置和共享,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形成特色专业。

(三)课程建设。课程建设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明确总体目标和任务。各系部要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地进行建设;课程建设要结合专业教学改革工作,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要以精品课程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

(四)教材建设。

1.教材建设应注意突破传统教育模式,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各系(部)要注重选用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优先选用高职高专统编教材和国家优秀教材;要注意发挥理论教材、实践教材、电子教材、网络教材等各类型教材在专业教学中的协同作用,形成科学的教材体系;鼓励教师编写能够反映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体现高职特色的教材和讲义;要充分重视辅助教材对实践教学的作用。

2.教材由各教研室提出选用意见,系主任审定。由教材中心负责订购和发行,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学生课前到书率。

(五)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建设要按照适应高等技术应用人才的培养要求,更新实验仪器设备,提高实验教学科技含量, 要适应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实验项目的需要,要保障学生独立实验, 提高实验能力的需要。

(六)实训基地建设。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必备条件,也是形成办学特色的关键。教务处、各系要依据所设专业的实际需要,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进行全面规划,逐步实施。实训要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实训基地各系()共享,委托各系分别管理。各系要特别重视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与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

(七)图书资料建设。图书馆要加快图书情报信息化建设,健全图书管理制度。图书资料数量及阅览设施要能满足学生学习需要;要特别重视专业图书资料和应用技术资料的建设,加快电子阅览室建设,并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作用,提供优质服务。

(八)学风及职业道德建设。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抓好教师严谨的治学作风以及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风。注重诚信教育。结合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的特点,鼓励学生学习职业技能及相关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注意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要特别重视考风考纪的教育,杜绝考试作弊行为。把学院的德育工作和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

(九)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教务处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建立和健全各种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完备的教学基本文件,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十)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门科学,开展教学管理与教育理论研究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教育研究人员和教师的共同任务。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应用性强的工作,科研处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对教学管理的一些重点课题进行立项研究。教学管理与教育理论研究要紧密结合教学改革实际,为学院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及时和必要的指导。

七、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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