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宁职院教[2018]06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制度》规定,学院将于开学后第1周(9月3日—7日)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实施
1. 各二级学院、系(部)负责本部门期初教学自查工作,并及时向教务处报送检查材料。
2. 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希荣
副组长:李晓延
成 员:任杰 申世英 赵蓓 李献智 范惠芳 王鹏 马宁 周洁婷
杨淑艳 纪民 吴轶宏 郝杨 岳沙沙
主要职能:检查各部门期初教学准备及教学文件等。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设备:检查教室、实训室卫生,教学设施的准备及运行情况、实验(实训)用品的准备、安全等。
2.教材:确保教师用书、学生教材、实训指导手册等教辅材料发放到位。
3.教学安排:落实所有课程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对外聘教师须上报基本信息并建立相关档案。
4.教学文件:检查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教案、课件及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
5.教学秩序:掌握师、生到课情况,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缺课现象。
6.其他,对上学期教学文件归档及上报。
三、具体要求
要求各二级学院、系(部)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成立检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教学部署及检查工作。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执行教师停、调、代、补课手续。做好教师学期授课计划的审核,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四、报送材料
为全面了解学校期初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请各部门及时将以下材料上报教务处:
1.开学第一天到课情况统计表(附表1);
2.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附表2);
3.期末试卷系部核查登记表(附表3);
4.各专业实验实训课程开设情况(附表4);
5.外聘教师登记表(附表5);
6.外聘教师汇总表(附表6);
7.教室和实验实训室统计表(附表7);
8.在校班级人数统计表(附表8);
9.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表(附表9);
10.教学安排表:课表、实验实训课表、就业与创业课程安排、讲座课安排表。
11.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各部门请于9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报教务处,教务处将通报本次检查结果。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