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教学质量年活动中期总结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各院系: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推动学校教学质量年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我校“双高校”建设年度工作落地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职院发[2019]107号)文件,经研究,现决定对教学质量年实施情况做中期总结并拟定后半年工作推进计划,相关要求如下:
1.请各工作小组对照宁职院发[2019]107号文件,对教学质量年活动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文字总结材料,总结要突出重点开展工作、推进举措、取得成效,并制定后半年工作推进计划。文字内容要言简意赅,力戒套话。
2.请各工作小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6月23日12点前将总结材料及后半年工作推进计划以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形式报送至教务处。纸质版用A4纸打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电子版总结材料教务处将联合宣传统战部在校园网开设“教学质量年”专栏予以发布。
联系人:田 宁 周洁婷
电 话:2135080 2135019
邮 箱:jxzlk66@163.com
附件:XXX工作小组教学质量年活动中期总结(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