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修订)
为加强校企联合,推动学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一)承办系(部)需与企业、行业达成共识,签署相关协议。
(二)参与的行业、企业须与竞赛项目密切相关,并在该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有完备的《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实施申请表》,有助于促进教学、提高学生技能技艺水平,可操作性强。
二、实施方法
(一)竞赛形式:集中竞赛 ,即系(部)申报,学院在一定时间内分别举行相关竞赛。竞赛须由系(部)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能举办,并在一定程度上予以经费支持。各系(部)应力争每年有部分专业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技能竞赛。
(二)竞赛组织机构:竞赛组织机构分为“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指导委员会和办公室,各教学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部门配合指导委员会和办公室的工作。每一届运作时间截止到当届技能竞赛结束。人员构成和职责如下:
1.“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指导委员会
(1)职责:负责审批《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 项目实施申请表》,负责协调处理竞赛各方关系。
(2)构成:校方代表2人,企业、行业代表2人,政府部门2人。
2.“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
(1)职责:执行“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指导委员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2)构成: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若干人。
3.系(部)成立“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小组,配合指导委员会和办公室的工作。
(三)竞赛的组织实施
1.竞赛的组织和准备。系(部)是竞赛组织、实施的主体。系(部)结合各自专业与行业企业联系,并安排人员与行业企业议定竞赛的日程、人员构成、场地、费用预算、费用分配等,并形成《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实施申请表》(见附件),及时上报“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指导委员会审批。《申请表》审批通过后,“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拟定并发布技能竞赛的通知、章程等指导性文件,并在随后的过程中负责竞赛各方的联系。
2.竞赛的实施。《申请表》经“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指导委员会审批后,由系(部)和合作企业根据《申请表》具体实施。
3.竞赛的命题、评审标准等由参与“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的系(部)和企业共同制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提交竞赛指导委员会审批。
4.竞赛的奖励。竞赛的奖励由系(部)在《申请表》提出初步方案,经由“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指导委员会磋商后决定。对学生以实物奖励为主,对指导教师以现金奖励为主。
三、保障措施
(一)竞赛产生的费用(场地租赁、奖品奖金、评委和工作人员的劳务费以及其他杂费等)由相关系(部)做好预算,报院领导审批。
(二)为保障项目启动,学院在项目实施初期适当投入经费。待项目逐步得到企业和社会的认可后,鼓励项目实现自我运转,互利多赢。
(三)宣传报道。指导委员会、组宣部积极与各方媒体沟通(报纸、电视台、广播、门户网站等),努力扩大技能竞赛的社会影响,使技能竞赛项目形成品牌。
(四)安全保障。因“校企联合职业技能竞赛”倡导实境化、实战化,在竞赛开始之前,应对相关人员严格培训,确保参赛学生的人身安全、企业的设备安全以及现场人员的安全。
(五)信息整理。在全过程中应注意收集信息,及时加以整理,在技能竞赛后应注意总结,深入探讨联合技能竞赛的目的和意义、运作方式、改进的方向和不足等,在一定阶段内形成理论研究成果,指导下一次竞赛的开展。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企联合技能竞赛项目实施申请表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附件: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企联合技能竞赛项目实施申请表
技能竞赛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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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系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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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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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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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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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鉴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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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组委 会 |
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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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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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命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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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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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场地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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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工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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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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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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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经费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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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参赛学生保险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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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委员会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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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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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