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T
PREV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时间:2014年05月05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阅读: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教学工作例会是研究和布置教学工作的例行会议,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为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工作例会的主要任务

    教学工作例会由教务处组织定期召开,主要研究学院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以及日常教学中面临的各种需要集中解决的问题。其目的在于提高教学质量,保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使教学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教学工作例会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和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决定和指示。

    (二)研究、布置学院日常教学工作。

    (三)研究、拟定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风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

    (四)研究、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等;总结、交流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

    (五)通报教学情况,协调、处理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研讨教学、教改中遇到的其他重要问题。

    (六)交流信息,协调教学部门的业务关系。

    (七)研究确定需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的重大教学工作。

    (八)发放教学工作有关文件和材料。

    (九)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

三、教学工作例会的组织管理

    (一)教学工作例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或教务处处长主持。

    (二)例会由教务处负责召集、考勤、记录,并写出会议记录。

    (三)教学工作例会的召开分定期与不定期,一般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定期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

    (四)召开例会前,教务处整理、确定好议题,并将议题提前通知与会者。

    (五)为提高会议效率,要求做到:会前认真准备议题,要有解决议题的基本思路;属于部门职责范围有权解决的问题不上会。

    (六)为达到会议效果各部门会后要抓紧落实教学例会布置的工作,既责任明确,又相互配合。各系可比照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召开教学会议。

    (七)教务处负责催办和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八)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

四、教学工作例会参与人员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各系主任、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以及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临时通知参加的有关人员。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推荐文章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宁夏职业教育园区
邮编:750021  电话:0951-2135057  0951-213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