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条例
为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教学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是实现质量目标的根本保证,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教学工作委员会。其职责是在院长领导下,研究学院办学方向;调整专业设置布局;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人才培养工作质量;对学院教学工作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二)教务处、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小组。其职责是在分管教学院长领导下,组织开展学院教学活动;监督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控;对部门和教职工的教学工作做出评价和考核。
(三)教学督导室。其职责是在院长领导下,监督各主要教学环节的工作质量,并做出评价;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馈信息,提出建设性意见;有针对性地研究、分析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学院改进教学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各班学习委员组成学生教学信息员组织,其职责是将教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以及学生对教学工作的一些要求和想法,随时反映给有关部门。
(五)第三方监控机构。由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运作,其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标准和组织方法对学院整体或某具体专业的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调研和科学的数据分析,调整专业设置、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改革,从而最终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二、教学质量监控的任务
(一)根据学院各教学部门和人员的工作条例,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履行工作职责。
(二)根据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执行,规范管理程序。
(三)根据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科学设计各类课程的教学质量测评指标,建立相对完善的评教制度。监督工作开展的规范性,评价工作完成的质量。
(四)做好检查的总结与分析工作,情况反馈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制订并落实改进措施。
三、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环节和内容
(一)教学准备环节。开学前和学期初,教务处、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小组检查落实开学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任课教师到课情况、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教材以及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及实验(训)室准备情况等。
(二)教学实施环节。学期中,教务处、教学督导室、学生处、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小组监督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教学秩序、教学进度执行、教案、课堂教学效果、作业、课外辅导,以及学风建设和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三)考试环节。学期末,教务处、学生处、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小组检查落实考试工作各个环节。主要包括:试卷命题、试卷印刷和分装、试卷保密、监考、考风考纪、阅卷和评分,以及试卷和成绩分析等工作。
(四)实践教学环节。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小组监督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各专业教学结果评价的专家组对前期教学评价并对实践教学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专业技能综合实训大纲、综合实训项目、实施方案、综合实训报告、课程实验(实训)教案(或指导讲义)、课程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室记录、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教师指导过程记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审查和答辩记录、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及小结、鉴定等。
(五)教学质量评价和反馈系统环节。 采用网上评教,每学年一次;开展多角度、评价效率高的评教,分为:学生评教、系(部)领导评教、教师同行评教。通过督导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信息反馈,特别通过社会、行业企业的信息反馈,来自企业的建议和意见,实现封闭性变为开放性的监控。
四、教学质量监控的运行方式
(一)日常监督。教务处、学生处、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小组对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定期监督。教务处对教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对工作完成质量进行评价。
(三)专项监督。教务处对主要教学环节进行专项监督,并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数据为基础,根据状态数据变化,对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进行监控。
(四)教学督导监督。学校教学督导室根据其工作职责对学院各个教学环节全方位监督,进行质量评价。
(五)公众监督。学院开通多种渠道(如院长信箱、教务处信箱、学生处信箱、院领导接待日、投诉热线等)接受教职工、学生、社会对学院教学质量的公众监督。
五、评价与考核
(一)专业评价。教学工作委员会按照学院专业建设规定,定期开展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质量评价。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进行专业(方向)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
(二)课程评价。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学院课程建设规定,定期开展课程评价。以课程建设为中心,不断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的改革,提高课程质量。
(三)教学环节评价。教务处、教学督导室、各系(部)教学质量小组按照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对各项内容的检查结果进行评价。
(四)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学生对教师师德师风和教学质量的量化评价;二是教学督导室对教师工作规范和教学质量的量化评价;三是系(部)、教研室对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质量的量化评价。教务处组织各项教学质量评优活动。同时,严格执行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规定。
(五)学生学习评价。对学生的学习评价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教师对班级学风学纪和学习质量的量化评价;二是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对班风学风综合质量的量化评价;三是学生对班内学习优秀同学的评选。
(六)考核。每学期,教务处、各系(部)根据各项检查记录和评价结果,对各部门和人员的教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作好总结和分析,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