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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课、停课、代课及补课的规定(试行)

时间:2009年12月25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调课、停课、代课及补课的规定(试行)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使各系部严格按照课程表进行教学,特制定本规定。

一、停课

1.凡节假日、运动会涉及的停课,按照校历和学院下发的文件执行;

2.学院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需要停课,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由教务处统一下发停课通知;

3.在教学过程中不得安排教学设计以外的讨论课、习题课为名变相停课,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或减少讲课学时。

二、调课

1.调课是指上课地点、上课时间的变动;

2.除全院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外,其它活动一律不得占用教学(上课、实验、设计、实习)的时间和地点;

3.调课手续的办理流程:

1)需要调课的教师应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调课、停课及补课申请表》(见附件),并到教务处审批备案;

21次调课学时超过4学时以上(包含4学时)应提前两天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调课、停课及补课申请表》(见附件),并持会议通知或医院证明等相关资料,经申请人所在系部主管教学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调课;

3)调课申请批准后,任课教师须与开课系部教学干事及时沟通;

4)确因特殊原因(如突发疾病、突发事件等情况)任课教师无法及时办理调课手续,应及时向系部请假。系部教学干事及时向教务处报告,由开课系部通知学生。任课教师返校后应及时补办调课手续。如有时间办理调课手续,不得以特殊原因为借口推迟办理或不办理手续;

4.各系部应及时对所调课程进行落实、检查和跟踪,对未按调课计划执行的教师按《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教师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调课、停课

1.经由学院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外出参加会议、学术活动的(须出具有关领导签字同意的会议通知);

2.因病无法上课(须出具病历、病假单)的;

3.受学院委派外出考察、学习、上课的;

4.直系亲属的丧假;

5.参加博士、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的(须出具准考证或复试通知);

6.其它特殊原因造成无法上课的。

四、代课

1.授课教师因故(指因病、因事或因公外出)停课12学时以上,授课教师所在系部应安排其他教师代课;

2.授课教师应由所在系教学主任提名,原则上应由相应职称的教师代课,报教务处备案;

3.授课教师因故超过两周不能上课者,应更换授课教师,由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五、补课

符合以下情况者,任课教师应及时补课。

1.因学院安排的大型活动造成的临时缺课;

2.因节假日、运动会等原因停课造成的学时不足;

3.法定节假日停课一般不补课,教师在编制教学进程表时应预先做好安排;

4.其它原因造成的学时不足。

六、处理方法

授课教师不能随意进行调课、听课、补课、代课,凡不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私自更改教学进度,扰乱教学秩序的,一律按照《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教师任课期间的产假,应在上个学期落实教学任务时妥善安排好,并在教学任务书备注栏具体说明。

八、学院实行“先教学,后会议”的原则,学院各部门不能因为会议影响上课,如有冲突,教师先上课后再参加会议或由系部派代表参加会议,再回部门传达会议精神。

九、附则

1.有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调课、停课及补课申请表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调课、停课、补课申请表

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            填表日期:      

教师姓名

 

教师所在系

 

课程名称

 

课程学时

 

授课班级

 

申请类型

  】调课    】停课     】补课(在选择的项目上打“√”)

调课、停课、补课及变更教室原因

请写出具体原因:

原授课时间及地点

时间:

__________日星期____________

 

教室:

调课/停课后

时间及地点

时间:

__________日星期____________

 

教室:

补课时间

__________日星期____________

补课地点

 

所在系部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学生所在系部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教务处意见:

 

 

 

                                                签字(盖章):

        

注:1.教师调课、停课、补课必须填写此表,并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此表一式贰份,一份系办公室存档,一份教务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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