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校双高建设,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 2020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宁职院发﹝2021﹞21号)要求,学校拟于9月22日—10月29日开展2020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度立项的混合式教学改革建设项目,项目清单详见《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内容:项目是否按照《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 2020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混合式教学改革立项申请书》的建设目标、建设计划、建设要求、预期目标等开展建设工作。
(二)项目进展: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阶段性预期建设效果是否达到。
三、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支撑材料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以下:
(一)必须提供的支撑材料:一套教案。根据学校制定的新课程标准所制作的能体现混合式教学特点的教案;1 次个人示范公开课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1份教学督导室提供的课程评价资料(教学督导室提供)。
(二)选择性提供的支撑材料:1份该申报课程阔知智慧课堂“教学统计”数据或超星网络教学平台中“课程统计”所有数据指标、2 个紧扣混合式教学主题的微课视频、1 次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其他教学活动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等,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教师自评。项目负责人于10月 9 日(星期六)前对该项目成果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填写相关表格后提交所在部门审核。
(二)部门审核。项目所在部门于10月 15 日(星期五)前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明确评审意见,并在《中期检查报告》(附件 2)中提出“通过”或“不通过”意见。如因特殊原因申请项目课程或项目组成员需要变更的教师,需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 4),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明确变更意见,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
(三)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完毕后,于10月 22日(星期五) 前将材料电子版以“XX 部门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中期检查资料” 命名后打包发送至邮箱:370265964@qq.com(无需提供纸质版材料, 相关签字盖章页请扫描后插入文件)。10月25日至10月29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后给出评审意见。
(四)结果公示。学校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中期检查结果为“不通过”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两个月,项目验收时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取消经费支持。
联 系 人:邱一宸 刘雅惠子
联系电话:2135057
电子邮箱:370265964@qq.com
附件:
1.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支撑材料汇总表
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