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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工作会

时间:2022年03月02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学校召开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工作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重要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相关单位关于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指示要求,3月1日下午,学校在竞勤楼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工作会。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及各院系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李献智主持。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高校实验室及科技、生物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李献智处长对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专项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科研处蔡芬副处长指出,各学院、系(部)要围绕科研意识形态、科技信息保密、科研项目与成果管理、生物科技伦理、实验实安全等安全风险点,严格落实风险研判常态机制,不断完善我校科技安全防范措施。

会议要求各学院、系(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实验实训室安全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责任上肩、工作上心,真抓实管,推进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他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是头等大事”的理念,切实把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二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坚守底线思维,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不断强化落实各二级学院、系(部)领导责任、实验实训管理队伍和专业教师责任,切实把安全工作任务和责任压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三要健全制度体系。对标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单位关于高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按照“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完善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四是强化问题导向。各学院、系(部)要以自治区教育厅专项督查为契机,对自查、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不断筑牢安全防线,切实提高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水平,为我校教学、科研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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