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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1年03月02日    来源:    作者:    阅读:次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积极推进学校“双高”工作建设,以教学质量年为契机,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制度》管理规定,学校将于2021年3月1日—3月5日,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和实施

1. 各二级学院、系(部)负责本部门期初教学自查工作,并及时向教务处报送检查材料。

2. 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  炜(校长)

副组长:李晓延(副校长)

成  员:杨淑珍  马 宁  范惠芳  田 宁  周洁婷  邱一宸  胡皓洋

杨淑艳  纪 民  吴轶宏  杨 洁  韩晓瑜  刘雅惠子  张 荔

主要职能:检查各院、系(部)期初教学准备及教学文件等。

二、检查内容

1. 教学安排:落实所有课程教师的任课情况,外聘教师须上报基本信息并建立相关档案。

2. 教材:确保教师用书、学生教材、实训指导手册等教辅材料发放到位。(各学院、系于2月27日-28日8:30起全天在竞智楼A108领取本学期教材)

3.教学设备:检查教室、实训室卫生,教学设施的准备及运行情况、实验(实训)用品的准备、安全等,保证教室用表运行准确。

4. 教学文件:检查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教案、课件及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5. 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检查第一天教师、学生到课情况;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缺课现象,并于当天下午(3月1日下午4点前)务必将到课情况(见:附件1)上报教务处。

6. 其他,对上学期教学文件归档及上报。

三、具体要求

要求各二级学院、系(部)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成立检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教学部署及检查工作。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执行教师停、调、代、补课手续。加强教研室管理,教研活动贴近教学实际,教研形式多样化,要求各院系教研室制定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和学期总结。做好教师学期授课计划的审核,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四、报送材料

为全面了解学校期初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请各院、系(部)及时将以下材料上报教务处:

1. 开学第一天到课情况统计表(附表1);

2. 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附表2);

3. 期末试卷院、系(部)核查登记表(附表3);

4. 各专业实验实训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附表4);

5. 外聘教师登记表(附表5);

6. 外聘教师汇总表(附表6);

7. 在校专业班级人数统计表(附表7);

8. 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表(附表8);

9. 学期教室、实验实训室安排表(附表9):

10. 对各院、系(部)新开课程、新入职、新聘(外聘)教师、停课新开课教师新学期试讲等情况进行检查;

11. 课表、实验实训课表、就业与创业课程安排、讲座课安排表;

12. 教研室制定学期教研活动计划;

13.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各部门请于3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邱一宸(0951-2135057),教务处将通报本次检查结果。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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