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的公示
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发〔202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1号)要求,经各院系申报、学校组织论证会论证研究,现拟推荐动物医学、机械电子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工程、中药制药、大数据与会计6个专业申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
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2135068
教务处:2135130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16日